安瑞康养中心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301001001
本招标项目安瑞康养中心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4】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经开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经开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富康大道,西至安阳路,南至苏州路,北至瑞安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康养中心医疗服务门诊部、古楚卫建中心、老年大学、老年公寓、茶室等;配套建设康养中心的供水、供电、消防、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
1.3 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0 日历天内提交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1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其它附属、配套、智能化、装饰装修、强电、亮化、景观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在主体图审合格后 30 天内提交并完成相关的审批工作。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建筑方案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全部设计内容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房产证办理完成后付清余款(无息)。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前设计人先提供付款申请,设计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厨房、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燃气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外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价 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厨房、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燃气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外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价 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1.8本项目预算价为80元/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为80元/平方米,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2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3.2人员配备(23分):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技术负责人6分,人员配备13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0分):投标人业绩8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企业奖项8分;
3.4技术部分(47分):方案设计总说明6分,总体平面布局与总平分析图10分,单体设计方案12分,建筑方案设计效果图8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9分,服务承诺2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8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 09:00至2024年05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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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经开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酒检测中心9楼 | 地 址: | 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往南30米 |
联 系 人: | 付柳 | 联 系 人: | 殷佳威 |
电 话: | 0527-80368891 | 电 话: | 0527-82990088 |
传 真: | 223800 | 传 真: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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