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光南岸文体商城主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换工程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2-22 23:59 至2024-2-26 23:59止),具体如下: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响应总报价(元) | 响应下浮率 | 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 | 商务技术最终评分 | 经济 得分 | 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城市置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33625.00 | 4.75% | 通过 | 10.68 | 78.89 | 89.57 | 3 |
2 | 广州市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39750.00 | 4.50% | 通过 | 9.06 | 78.76 | 87.82 | 4 |
3 |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2233500.00 | 17.00% | 通过 | 17.92 | 77.03 | 94.95 | 2 |
4 |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2539750.00 | 4.50% | 通过 | 18.42 | 78.76 | 97.18 | 1 |
5 | 广东集力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2545875.00 | 4.25% | 通过 | 7.32 | 78.64 | 85.96 | 5 |
注:广州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不予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广东锐森建设有限公司拟分包的设计单位资质不在有限期内,不予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广东鑫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不予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分包的设计单位资质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分包要求、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响应文件人员名单》,不予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对采购单位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采购单位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单位):广州市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自编21-25库225A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8181992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座303室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37383559
采购单位:广州市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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