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运维项目-省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社会化运维项目(2025年-2026年)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0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zba00027
项目名称: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运维项目-省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社会化运维项目(2025年-2026年)
预算金额:397.000(万元)
最高限价:396.936(万元)
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运维项目-省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社会化运维项目(2025年-2026年)包括14个常规水质自动监测站和3个水质预警站社会化运维服务,运维周期为1年(完整12个月)。2.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维护、远程维护、数据审核、设备维修保养、部分设备更新、计量设备年检等;做好站房及周边环境、采水系统、安防系统(防水、防火、防雷、消防、网络、空调、暖通)检查,确保水站系统安全;做好24小时高、低浓度核查、标液核查、实际水样比对、加标回收率测定、集成干预检查等质控工作,确保监测仪器连续稳定运行;做好数据联网传输和数据审核,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可用。具体如下:(1)常规水质自动监测站,单站点单月运维费用最高限价:1.527(万元/月),站点数量:14(个),服务期:12(月);(2)水质预警监测站,单站点单月运维费用最高限价:3.9(万元/月),站点数量:3(个),服务期:12(月)。本项目最高限价:396.9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注:投标人的单站点单月运维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对应的单站点单月运维费用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本项目所投包的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②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③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④投标人(法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或2024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⑥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要求中型企业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中型企业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部分必须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8.联合体协议书)。(4)本项目允许分包履约。本项目要求中型企业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必须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投标: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中型企业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必须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意向协议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部分必须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9.分包意向协议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a.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部分必须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若联合体协议书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部分没有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的,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b.本项目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将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若分包意向协议中没有体现将获得的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的,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c.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内的中型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d.投标人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投标的,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与中型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仍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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