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冷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华二路38号4栋8层10号 | 505,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冷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20700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中央空调及层流净化空调维保 |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 对一号楼中央空调整个系统进行全年的驻守运行管理和维保的托管服务,维保设备清单详见清单1等 | 本次维保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 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安监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医院方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制度规定。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驻场服务工程师购买社会保险;项目部须设立有专职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项目部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等。 |
杜小波(采购人代表)、刘英、邵丽伟、黄文健、姜明俊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5%进行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2700元的,按2700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下的项目按照1.50%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0%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照1.10%收取;中标金额为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500万以下部分按照1.10%收取,500万以上部分按照0.4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6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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