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和2021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人民币500万元);
7、投标人须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净化空调工程设备维护资质(B类Ⅱ级及以上);
8、投标人须在长沙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须具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卫生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一级维修电工证、低压电工证、钳工证、焊工证等专业及技术工人配套且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队伍;
9、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医院空调维保、维修和净化设备清洗业绩;
10、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相关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等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于 10月18日17时前到我院招投标中心报名(杏源大酒店11 楼 1119房)
联系电话:0731-85600795 张老师 郑老师 何老师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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