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鼎市白茶领军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鼎茶组〔2023〕4号)、《福鼎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福建省天湖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福鼎白茶领军企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鼎茶〔2024〕4号)等文件,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已完成福建省天湖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福鼎白茶领军企业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公司福鼎分所专项财务资金进行审核,投资额符合要求,现拟拨付福建省天湖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福鼎白茶领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63万元,其中,茶叶包装购置喷码设备等投入82万元,生产环境及信息化改造安装中央空调系统等投入1017万元,品牌塑造及茶文化推广投入42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方式: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0593-7995976,茶技站0593-7835318(陈贤玉、陈子鸿)
福鼎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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