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标品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额 |
1 | 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系统维保项目 | 1项 | 15万元 (包含维保人工费、易耗品费用)(常用配件费用招标方支付) |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包含本部院区冷水机组、风冷热泵机组维保和东院区冷水机组、冷冻水水处理维保。
2、本部院区冷水机组、风冷热泵机组中标人(每月一次)派员与招标方操作人员一起共同对机组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并每次提交相应的状态报告一份;(每月保养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3、东院区冷水机组中标人(运行期间每月一次)派员与招标方操作人员一起共同对机组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并每次提交相应的状态报告一份;(运行期间每月保养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4、合同期内,中标人对本部院区和东院区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年度保养,同时进行系统合格的冷凝器清洗、机组油漆及保温修复并提交年度保养报告一份;(年度保养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5、应急维修:机组一旦发生故障,中标人在接到招标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维修,24小时排除故障,针对故障原因进行调整处理,不再另计维修费;
6、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招标方现场工作期间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中标人人员在维护保养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7、合同期内,中标人需对本部院区免费更换一台离心冷水机组冷冻油、油过滤器;另外一台离心冷水机组油过滤器易耗品;四台风冷热泵机组需更换一次冷冻油、油过滤器、干燥过滤器易耗品(易耗品费用报价见附件)。
8、合同期内,中标人需对东院区免费更换一台离心冷水机组冷冻油、外置油过滤器、过滤器和油回收过滤器易耗品(易耗品费用报价见附件)。
9、合同期内,中标人对东院区中央空调冷冻水水处理清洗维保。
三、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所需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证明;
3、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4、提供维修人员的相应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项目一览表及报价表;
6、提供该项目常用维修配件品牌及报价;
7、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8、提供该项目现场情况了解、分析及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场情况了解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957894013。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所投的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五、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东院区11楼-1114室)报名,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时。
2、本次议标定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六、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院方需求及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付款方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签订日起半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到期后一月内支付剩余50%维保费。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4-30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系统维保议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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