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梁溪区人民东路13号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HSZL24029 | |||
挂牌期限 | 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10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苏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梁溪区人民东路13号 | |||
房产证号 |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5968号 | 土地证号 | —— | |
房屋面积(㎡) | 10284.72 | 土地面积(㎡) | 1984.8 | |
招租面积(㎡) | 10284.72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
招租底价 | 191.4501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每三年递增3% | |
招租期限 (年) | 15 | |||
特别事项 | 1、本次租赁物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2、标的物内的设施和部分设施已进入更新改造期,承租人须按消防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投入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承租人装修投入不得低于2500万元(按最终审定价计算,审计由出租方委派),审定价不足2500万元承租人不得开展经营,直至投入到位。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19.14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4、禁止从事行业:禁止噪音,污染,扰民行业;禁止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5、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 6、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招租方给予承租人12个月的改造、装修免租期,前两年租金按照付半年免半年的形式收取,租金每三年递增3%,详见附件:《15年总租金测算》。 7、承租方报名时同步提供简单的基础改造费用组成明细(自由报价)及总体装修组成明细(自由报价),运营方向、意向效果图等。 8、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的,承租人应承担维修、保养义务。 9、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承租方或其股东应具有商业或办公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经验,在管项目规模不少于1万平方,需提供相关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模、营业执照、运营或租赁合同、出资证明、出资流水等。 12、出租方按照现状交付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经实地考察租赁房屋并同意现状交付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存在瑕疵等理由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13、承租人对租赁物投入装修改造,相关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消防、安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不得破坏承租范围内项目的主体结构,装修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应按照装修改造方案要求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承租人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但出租方之同意不代表出租方须承担因装修施工引起的任何责任,因装修施工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效果图和规格;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所需配置设备的额定电压及其总和等装修整套图纸。承租人在装修申报前应提供施工单位、设计公司的资质供出租方审核及备案。 14、承租人需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房屋外墙及屋面渗漏水修复、内部进行装修及/或隔断、对原有水、电、通讯、网络、空调、喷淋系统、电力设备和管线、外墙突出物等进行的增加、拆除、整改、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改建或扩建等),消防改造、外立面修复、玻璃幕墙更换、电梯改造、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一层公共区域及停车场改造费用及室内装修、办理相关装修改造证照等事项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15、承租人在装修前应向出租方交纳装修管理保证金300000元,待装修完毕经出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验收合格,如需审计需配合审计后,承租人可向出租方申请退还该装修保证金,出租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1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租赁物的消防许可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违反消防规定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7、在租赁期内,允许出租方将房屋部分及门面房用于出租第三方经营,但业态及品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将租赁方案及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 18、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方对无法拆除的装修、设备设施或改造等进行任何赔偿。承租人不得拆除装修及安装好的有关设备设施,前述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未取得出租方同意自行拆除设备设施、装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按照拆除的设备设施、装潢的价格赔偿。承租人应当保留固定装修。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损坏固定装修的,应当按装修费用向出租方赔偿。 19、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交付给出租方,如不清理干净,出租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0、因市政建设及城市规划需要征用场地或拆除租赁房屋,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有关部门支付了补偿费用的,承租人装修费用按照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 |||
其他说明 | 1、资产状态:空置 2、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3、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则不变更公告主要内容,公告期延长10个工作日。 4、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报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报价内容包括租金单价(不得低于0.51元/平方米/天)、租金增长率(每三年递增率不得低于3%),计算出15年租金总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具体方案待挂牌结束后会另行通知各意向承租方。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招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招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参加报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6、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承租方操作手册》):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4)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5)商业或办公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经验相关材料。 (6)本项目基础改造费用组成明细(自由报价)及总体装修组成明细(自由报价),运营方向、意向效果图等。 7、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邵经理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电 话 | 13961811777 | 电 话 | 0510-81819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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