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等要求,对院内指定范围内的空调系统清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春县医院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 2024 年空调清洗服务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二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三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投标活动;
( 五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投标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六 ) 每家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 七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八 ) 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含空调清洗。
四、工作内容:
对医院指定区域的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室内、外机体在换季前进行 1 次清洗服务,清洗空调数量约为 1000 台,最终数量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五、清洗要求:
( 一 ) 要求投标人制定详尽的服务方案,清洗方法及流程、正在使用的医院空调的清洗方法和措施、工作计划等,清洗完成后出示一份清洗报告(包含工作量、设备运行情况等)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 二 ) 工作中一定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围栏作业,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夜间作业。投标人应做到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出非作业区域,确实做到文明、安全作业;
( 三 ) 加强管理,清洗工作中必须保证医院人员、财产、物品安全,施工作业中造成的损失、任何安全事故和第三者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 四 ) 中标方应包工包料;
( 五 ) 中标单位在服务完成后能保证所清洗的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否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 六 ) 在使用清洗剂、消毒剂之前,须通知医院相关人员。应将清洗过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气体告知医院相关人员,清洗服务开始以前必须确认所使用的化学药剂的类型和挥发的气体,应尽量控制挥发物的扩散,使用户和作业人员不受伤害,使用清洗剂、消毒剂和涂料应严格按照生产商说明书使用。
六、报名有关说明: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签字的投标全权代表授权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内容及报价等。
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7:30 前报送或邮寄到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 98 号永春县医院慈心楼二楼后勤保障部,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人:小郭
联系电话: 0595-23823058 或 15905947520 。
永春县医院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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