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公安局的茶陵县公安局中心业务机房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公安局中心业务机房采购及安装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釆计〔2022〕000282 3、采购代理编号:ZZQWH(C)-2022-03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交易大厅“株洲庆伟虹”(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茶陵县公安局 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联系人:陈军军 电 话:0731-25222448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 邮 编:412400 电 话: 0731-25835470 电子邮箱:239280209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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