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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车项目

· 2022-08-02

谈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测试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测试车项目2、项目编号:202203030173、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测试车;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A型测试车总体包括底盘和车载实验方舱两部分,共计1台测试车。主要组成有底盘、车载实验方舱(下简称方舱)、设备架、翻板凳、工具柜、UPS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监控系统及随车附件等。总体要求如下:

1)工作和贮存温度:-35℃~+50℃(舱外);

2)工作和贮存相对湿度:≤95%;

3)淋雨:能承受降雨量为5mm~7mm/min持续时间1h的淋雨;

4)抗风能力:在10级风速(28.4m/s)的环境条件下不损坏;

5)盐雾:有抗盐雾大气腐蚀的能力,满足GJB150.11的规定;

6)霉菌:有抑制霉菌生长的能力,满足GJB150.10的规定;

7)防尘:在风沙条件或尘土路面运输后,舱内不得进沙土,设备能正常工作,活动件无卡滞现象,满足GJB150.12的规定;

8)振动:底盘、车载实验方舱及车载设备能经受震动、摇摆等沙石路和草原路的运输条件,参照GJB150.16A-2009表1运输卡车“紧固货物”实验条件;

9)垂直抗过载:底盘、车载实验方舱能够经受垂直10g的过载;

10)海拔:海拔3000米时测试车可正常完成运载工作;

11)运输性:测试车总高度不大于3300mm,满足国内铁路和公路运输条件;

12)电磁屏蔽:对频率范围14kHz~10GHz内的电磁干扰抑制能力不低于50dB。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限价:81.00万元;

3.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委托代理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2021年度专业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6.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7.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8.供应商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应答;

4.11.如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4.12.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4.4、4.5、4.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5、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2.发售方式:供应商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一部购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度专业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到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8)非联合体应答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国产品牌及产品应答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0)如为供应商需提供代理资质,厂商除外;

注:

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3)、(4)、(5)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③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第(1)项中要求提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第(6)项中要求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由授权代表签字。

5.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

6.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7、谈判时间、地点:

7.1.谈判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

8、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9.联系方法:

9.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骁俊

电 话:17791995229

9.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康工

电 话:029-8476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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