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内场新能源客车(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拟对【MFZC23112002】【机场内场新能源客车(二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③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被采购人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
3. 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定资格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带★条款
车身
★车身长度<6m(内长≥3.5m)、车身宽度≥ 2m(内宽≥1.7m)
★车身高度≥2.4m(车厢内高度≥ 1.7m)
★最小离地间隙≥150mm
★承载式车身。
★全车防锈防腐采用阴极电泳。
★刹车系统:前盘后鼓或前后碟刹,双管路液压制动,刹车管路系统中采用优质耐高压耐腐蚀高质量管,带ABS+EBD。
三电系统
★新能源(纯电动)。
★选用客车标准磷酸铁锂电池,满足GB38032_电动客车安全标准要求,电池能量密度 ≥135wh/kg。
★续航 ≥ 350公里(等速法,公告参数)。
★采用宁德时代电芯或电池或者比亚迪电池,动力电池离地间隙大于250mm。
★符合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的技术标准。
★电池质保8年或40万公里。
★动力电池质保8年或40万公里,容量衰减不超过30%。(厂家提供证明)
★ 配备电池管理系统,BMS系统对充放电、运行、停放等情况下对动力电池的技术状况24小时实时监控管理,在动力电池组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后台及时预警,电池系统具备智能维护功能。
★标准快充,充电倍率达到0.6c及以上或30%-80%充电时间≤30分钟;电池超温时液冷系统仍能启动。(厂家提供向社会公布的技术标准或参数)
★ 本车使用电机,永磁同步,液冷,带防泥沙抗凝露结构。
★动力电池防护等级IP68及以上,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防护等级IP67及以上。
★内饰配置2个不同的座位数:
座位数:9座;
座位数:7座。
★电动液压转向。
★如果乘客门第一台阶离地面高度≥40cm,则须装配自动上车踏板。
空调系统
★制冷/制热
★空调系统:安装与整车电控系统相兼容的空调。
★前后独立空调。
其他
★交付车辆需喷涂厦航logo,具体颜色样式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
交货
★ 送货上门,供应商负责车辆的运输、运输保险、装卸等服务事宜。
★投标车型须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车辆必须是全新未使用、原厂原装合格产品。
★车辆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车辆均必须可上机场内场民航牌照。
★在厦门地区要有售后服务点(厂家提供有效证明,如厂家合作的相关合同、维修人员的人数、资质、社保证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2.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以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3. 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
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9日】08: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接收人:【 李先生 】
3. 谈判地址:【在线进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四楼4XX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2-2175101】
六、质疑、投诉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代理机构。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2175115】,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投供应商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5739897】
质疑有效期时限
阶段 | 质疑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提出质疑 |
采购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
(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质疑承诺及格式指引) |
七、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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