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阎发改审发〔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对141#、142#进行结构加固,室内墙面、地面、顶面、门窗、卫生间以及室外外立面等进行整修,给排水、消防、空调、电力等系统进行改造,对287#、142#屋面防水重做;对110B-2#、237#进行外立面及门窗整修;对281#卫生间进行改造;
2.2 项目地点: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院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85205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1143506tRcqWYgkS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本次招标为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2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8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8月3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9月05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试飞文化园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11层1109-1117室 |
联系人: | 杨俊瑜 | 联系人: | 王沛 |
电话: | 18192699767 | 电话: | 18220596022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200003309004742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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