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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2: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86136767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391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136767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5 至 2023-02-22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川
(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7438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实验动物部建筑总面积23400平方米,其中B座总体建筑面积13600㎡ ,屏障系统面积8300㎡,净化区合计5300 ㎡ 。首层设有SPF屏障环境实验动物设施两套、负压隔离区域两套;二层设有SPF屏障环境实验动物设施五套;三层设有SPF屏障环境实验动物设施四套;A座有净化或新风换气风功能的大型动物手术室、动物饲养室的面积约561平方米。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二)项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三)运行维护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 B 座净化设施、净化设施辅助性功能房间、A座大动物净化手术室和大动物饲养室的运行维护,包括上述设施中的各专业(暖通、制冷、安防、门禁、自控、电气等)设施设备、灭菌器、传递窗、洗笼机等工艺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四)运行维护服务内容:

1、例行保养:承担维护范围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系统、工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例行维修保养等。

2、日常巡检及故障维修:除附件一中特殊说明的巡检要求之外,每日对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检,重点区域(动力站、空调机房、设备夹层)每日进行两次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采购人报修的故障及时进行维修。

3、故障抢修:当发生会影响动物实验数据或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故障,成交供应商须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抢修。

4、环境监测:每年至少对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进行一次环境检测并出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及检测报告结果符合国标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检测结果作为服务验收的主要依据。

★二、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要求:

1、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保证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设施环境应符合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中相关技术要求;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有设备的维护均需成交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

2、配合采购人完成辽宁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审工作。

(二)运行维护工作职责

1、做好运行、维保记录,每月将分析评估、安全正常运行报告交于采购人。每季度至少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交换季维保的详细工作计划,并在采购人同意后施行。

2、向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并提供相关维保手册和技术资料。

3、技术力量优先用于采购人的维保工作,除运行期间定期的检查外,故障情况下接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保证采购人知情权,详尽解释对机组所作操作,并经采购人认可方可采取措施,所有维护维修行为均建立档案,双方存底。

5、保证易耗零件及普通配件充足可靠,建立起备件库,确保备件使用及时,并保证设备和机组所用零配件均为原厂正品零件。

6、凡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伤亡及财产损失,所有责任自行承担,并提交事故报告给采购人。

7、维保期间,成交供应商须自配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8、维修所需单价500元及以下配件及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各类空气过滤器(见附件三);维修所需单价500元以上配件及材料由采购人购买,如在维修或安装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设备、材料损坏,成交供应商需全额赔偿相应损失。

9、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将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样品、资料及安防监控记录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运行维护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

(1)现场要求设置项目经理1人

(2)常白班(五天工作制,7:30至17:00)

(3)职责: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项目整体运维方案;负责培训,人员驻场后要安排岗前培训,充分了解本设施具体情况及实验动物管理要求;负责设备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调试等工作;负责本项目维保人员的考核、调度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内抢修工作及采购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4)截止到开标之日项目经理在投标供应商工作满半年(含)以上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供应商须填报附表1:项目经理简历表。

2、技术负责人

(1)现场要求设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可同时兼技术负责人。

(2)职责服从项目经理安排,组织其他人员熟悉图纸和现场设备,审定维修、运维计划,对设备维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设备维修和运维工作。

(3)常白班(五天工作制,7:30至17:00)

(4)截止到开标之日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工作满半年(含)以上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供应商须填报附表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经理兼任项目负责人时,无需填报附表2,但需提供附表2后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运行维护人员

(1)值守人员:

①项目组配置值守人员人数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要求实验动物部运行期间每班至少2人在岗,24小时值守,分2-3班值守,值班人员的轮转班次自行调整。

②值守岗位职责:服从项目经理安排,24小时不空岗,按时巡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按要求进行维护工作。

(2)设备维修人员:

①项目组配置设备维修人员人数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要求设备维修人员每班至少2人在岗,其中空调制冷维修工至少1人、电气工至少1人。如有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维修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或增加人员配置,直至满足现场维修工作;

②设备维修人员白天工作时间(7:30-17:00),晚上工作时间(17:00-次日8:00)全年无休;

③设备维修人员职责:服从项目经理安排,按要求进行维保工作。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

主要工作职责

证件要求

在岗人数

1

项目经理

项目整体负责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人

2

技术负责人

整体技术负责

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低压电工证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

1人

3

设备维修人员

维保设备维修、维护

健康证、电工证

至少2人

4

值守人员

设施整体运行状况巡视、记录;机房、中控室等重要区域的卫生保洁、实验人员滞留设施情况巡查等

健康证、电工证

至少2人

4、以上人员要求是采购人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安排工作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如遇工作量较大的维保工作时,供应商须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免费增加维保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及值守人员相关证书在履约时提供,经采购人核查后方可上岗。

(四)运行维护方案及考核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运行维护方案、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初步方案及净化设施维修操作作业指导书。中标后,在合同签署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现场实际的年度保养计划,须得到采购方认可同意后签署合同,该部分内容将作为采购人后期验收考核依据。

2、成交供应商驻场后一个月内需建立设施维保服务的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包含各类设备的操作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验收不合格或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三、运行服务指标

1.一般指标

a.人员事故为零

b.设备损坏为零

c.火灾事故为零

d.治安事故为零

2.工作指标

a误操作事故为零

b.如发生设备设施故障导致事故,要求驻场值班工作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四、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服务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和安全等事项提出整改及合理化建议。若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

详见后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结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履约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付款时间及条件:
(1)按季度进行付款,每季度应付维保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四分之一。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付款。
前三季度服务费的付款时间: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上季度维保服务费的100%(如发生违约服务费减去违约金);
第四季度服务费的付款时间:全部服务期结束后,供应商出具对项目范围内的设施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完成辽宁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审工作,待成交供应商提供并更换的全部配件免费质保期三个月过后,配件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第四季度服务费的100%(如发生违约服务费减去违约金)。
(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合同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行维保费用,例行保养所产生的材料费,因故障维修所产生的500元及以下的单个零部件费用、运输费、搬运费、安装拆卸费、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工具费、人员费用、税费、验收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验收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完成全部运行维保工作,服务符合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对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进行一次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及检测报告结果符合国标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并完成辽宁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审工作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配件免费质保期:( 3 )个月
配件免费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配件。
其它要求:
(1)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2)本服务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服务场地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3)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由维保服务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4)成交供应商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5)本维保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外包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6)服务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设施、材料损坏,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导致的一切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结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13676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刘女士
电话: 024-861367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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