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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及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站后工程 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项目(第二次)

· 2023-01-05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项目 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 (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川发改基础〔2020〕88号及川发改基础〔2020〕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经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川发改基础〔2020〕88号及川发改基础〔2020〕4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工程概况10号线三期工程北起骡马市站,终点接入10号线一期太平园站(已建成运营),右线全长约6.51km,左线全长约6.71km,均为地下线,共设6座车站分别为骡马市站、人民公园站、文翁石室站、武侯祠站、高升桥站、红牌楼站,其中5座为换乘站。

17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机投桥站(不含),止于高洪村站(含),线路主要途经永康路、晋阳路、龙腾东路、大石西路、小南街、北较场西路、成华街、张家巷、建设北路、二仙桥北路、航天路、龙潭寺高洪片区,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右线长约24.8km,左线长约24.73km,均为地下线路,共设置地下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11座。二期工程五桐庙车辆段在17号线一期五桐庙停车场基础上扩建而成。

18号线三期工程具体包含火车北站~火车南站(不含),运营长度约10.6km,设站4座;三站一区间孵化园站、福田站、天府机场北站及相邻区间,运营长度约2.5km,设站3座,已与一、二期工程同步实施,并同步开通运营;天府机场北站(不含)~临江站(临江站为土建预留,初期不开通运营,正线做出入线使用),运营长度约3.5km,设站1座,接轨临江停车场。三期工程共计5座车站。

3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双流机场2航站楼站,止于龙泉站。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行。一期工程线路长约27.7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置车站24座,其中15座换乘站。一期工程共设1处高碑坝车辆基地。

轨道交通资阳线起于天府国际机场南侧的福田站,止于资阳市内的资阳北站,线路总长约38.70km,设站7座(3座高架站、4座地下站),设车辆段一座(临空车辆段),控制中心一座(位于临空车辆段内)。其中,福田站已随18号线完成土建建设,吕家咀站初期不开通,车站配线预留向天府国际机场延伸的条件。

2.3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线路范围内的站后工程材料检测。站后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动力照明系统工程、供电系统工程和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工程等施工用材料。

2.4 计划工期:2023年2月至 2026年12月,具体每条线路检测工期根据对应线路实际工筹情况确定。(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5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批次招标共 2 个标段。

1标段: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17号线一期、18号线三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项目(第二次);

2标段: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3号线一期、19号线二期及27号线一期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材料)项目(第二次)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2个标段均可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类检测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

备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包含多个工程项目,业绩金额可以按中标通知书上各工程项目合计金额执行,对应项目竣工证明文件须体现中标通知书上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

③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建设工程材料类检测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前述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人员信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2 7 1030时,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编:610041

人:

技术: 柳工 电话: 028-61638440

商务: 王工 电话: 028-863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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