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数智化提质增效项目拉丝空调系统噪声治理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重庆天泽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数智化提质增效项目拉丝空调系统噪声治理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重庆天泽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重庆天泽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数智化提质增效项目拉丝空调系统噪声治理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报价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数智化提质增效项目拉丝空调系统噪声治理竞争性谈判采购
2.2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进场安装,进场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4交货地点:重庆天泽新材料有限公司指定场地(指定地点)。
2.5 该报价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及空调系统技术相关要求的所有内容。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系统设计、设备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至招标人工厂、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卸载、安装、调试、噪声检测费(第三方检测)等达到各项要求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要有详细的分项报价)
2.6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10】日内开具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甲方,乙方逾期开具并交付预付款金额发票的甲方将暂缓支付其他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到货款:到货款为合同总额的40%。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方并经双方初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60】%,乙方逾期开具并交付到货款金额发票的,甲方将暂缓支付其他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款:验收款为合同总额的30%。经双方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至合同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0】%,乙方逾期开具并交付合同全额发票的,甲方将暂缓支付其他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质保金: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届满后,若乙方在质保期内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且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已妥善解决质量问题,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质量保证金,经甲方确认满足支付质量保证金条件后【3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可根据响应质保年限每年按比例支付质保金)。
2.7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票据,若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则乙方对甲方的支付金额给予1%的现金折扣(发票需开具合同总金额全额发票,配置票据后结算尾差≤5000元的现金支付部分除外)。
2.8质保期: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正式(竣工)验收单之日起【1】年。(如卖方承诺在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期,则按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执行)。
3. 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参与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设备(部件)的生产、销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生产厂家不能以厂家分公司或办事处名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3.5业绩要求:竞选人至少有一个在风管内通过布设噪声治理部件达到噪声治理目标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必须有能反应是风管内布设部件的关键内容)。
4、投选截止日投选资格情况
投选人自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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