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东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东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以(鲁税函〔2020〕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E3700000002001307 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东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3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2.4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东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其他(院落整修、门卫房及大门维修改造等)。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2.6计划工期:14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7项目投资总额:457.368279万元。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东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其他(院落整修、门卫房及大门维修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注:(1)类似工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 4.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2.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报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6.其他要求: 6.1.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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