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附后)。
2.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两年内(指2020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相关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非临时的资格证书与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载明的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6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法治报社多功能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法治报社(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法治报社多功能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PW-2022-10079
1.3 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层
1.4 项目预算:¥2,600,00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圆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增值税)高于项目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1.7 项目范围及内容:江苏法治报社(文荟大厦五楼局部)多功能厅改造,包括装修装饰工程(含拆除)以及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和空调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采购以及安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附后)。
2.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两年内(指2020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相关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非临时的资格证书与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载明的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6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07日24时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潜在投标人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2条)。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概不退还。
3.3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金 额:¥500元
用 途:购买江苏法治报社多功能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2时30分
(3)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滨河国际街区18栋二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通过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caee.cn)进行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6000 元,可采用银行现金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金 额:¥26000元
用 途:江苏法治报社多功能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8. 其他费用
8.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现场踏勘
9.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成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应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9.2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疫情防控规定,持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现场。请各投标人理安排相关人员,因不符合现场防疫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名 称:江苏法治报社
联系人:王亮
电 话:025-86261525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4层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5-69610345 邮箱:4681627@qq.com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滨河国际街区1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