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3年度徐州站溴化锂机组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STJKJN-T2022-060
一、项目概况:
徐州站溴化锂机组由于维保技术含量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维保厂家进行维保,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募符合维保需求的供应商进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徐州站溴化锂机组维保服务。
- 维护保养内容
徐州站溴化锂制冷机定期专业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工作状态。
- 服务范围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双良溴化锂主机 | SXZ6-174DH2M3 | 2 | 台 |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 维保责任要求
- 维保单位在设备设施日常巡检维保工作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安全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参照执行上铁客〔2018〕550号《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车站客运设备设施“用、管、修”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空调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在维保服务中所采用的设备设施、备品备件、检修工器具需维保单位自行提供,并应符合相关质量认定要求,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 维保单位应保持受托设施设备完整、状态良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车站空调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定期按照我司的要求提供设备设施维保专业化管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提交重大故障分析报告。
- 维保单位应在第一季度内提供年度维保计划,并应及时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分别于次月5日前向工区提交月、季、年度维保服务总结报告,并提交设备设施变更情况档案资料。
- 巡检及维修技术要求
- 运行季要求对每台机组进行动态巡检,巡检人员基本固定。要求每月巡检一次,维保人员在日常定期巡检完成后填写巡检记录卡,并悬挂在主机设备上。
- 每次维修、保养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电工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等);维修保养要有记录、备案,包含机组所有的显示及测试的参数。每次检测或维保工作完毕后填写《XX溴化锂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或《XX溴化锂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记录表》。
- 设备出现重点故障必须提交书面的分析报告。
- 保养技术要求
- 维护保养包括:年度预防性保养、季前开机维保、运行期月度运行维保、应急维修服务。
- 服务水平要求
- 在维保期内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维保人员应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因特殊情况和客观原因除外),小故障在接报(如更换配件,在配件到位)后12小时内修复;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尽快确诊,提出书面维修方案进行审批,并在人力物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快修复;同时应做好相应的临时补救措施,并有书面记录。
- 确定至少1名专业技术主管人员负责本维保的24小时联络、组织、技术咨询工作,并对维保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负维修保养责任。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维修保养具体内容对中央空调设备进行测试、维护,确保用户中央空调系统安全、可靠、高效、无故障运行。
- 维保单位配合车站对蒸发器、冷凝器、安全阀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
- 维保人员须经过业务、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制冷证、电工操作证等相关技能证书方可对我司暖通设备进行维保,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留存工区。应保证各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上岗人员的专业技能。
- 维保单位对合同中涉及的站点内我方操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包括主机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运行参数分析等。要求现场人员达到能独立操作,判断简单故障的基本能力,维保单位将培训结果在季度考核中反馈给我方,作为季度考核中的一个指标。
- 维保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我司要求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事先提交给维保单位学习并签字确认。
- 维保单位到场维修、保养作业时,应保证至少2人以上的作业人员。在完成委托事项后,向我方提交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工作进展报告、完工单等所有能证实维保单位确已依约向我方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提供服务的书面证明。
- 遇重大保障任务,维保单位需配合车站提前对机组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保养。
- 维修保养材料及费用支付要求
- 投标时维保单位应提供常用配件价格清单,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配件和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备件和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并更换。应急抢修时,单价材料费用超过500元,乙方须提供报价,经维保部审核通过,机组抢修完成后另行结算。若由维保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单位承担。
-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维保单位组织人员和保养材料进行现场维护和保养工作。维保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维保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前15日内,根据我方当季度的考核结果,扣除考核款后,维保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我方提交季度维保服务报告。我方收到维保单位发票和维保服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向维保单位支付维保费用。
四、报名资格要求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 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该项目维保能力,并提供同类型项目维保合格证明。
- 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及资信,并提供近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告;
-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同类物资维保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
-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五、报名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我司将根据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向报名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
3.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2年12月5日16:00结束。公告时间结束后概不受理。
4.报名方式:请将报名邮件于2022年12月5日16:00前发zhuanglong@shentie.com.cn邮箱(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
5. 报名完成后请完成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及认证并通过平台审核。
6.采购文件发布后,除在答疑时间截止日前确认放弃报价外(盖报价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报价者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需求文件指定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的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需求文件。
2.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九、联系地址和电话
1.联系人:庄工
2.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05
3. 联系电话:021-510 22018 (市电)
(工作日8: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来电,敬请谅解。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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