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达芯源厂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达芯源厂房改造项目 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邳行审投 备 ( 20 22 ) 4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达芯源厂房改造项目 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本工程的 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邳州经济开发区华山路西侧、上达路北侧,江苏上达半导体有限公司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邳州中科电子设备新材料双创产业园孵化器项目上达电子地块1#生产厂房三层南侧车间、四层办公区域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8600m2。 其中将三层南侧车间 7200m2装修为百级、千级洁净室和动力辅助用房使用,将四层办公区域1400m2改造为办公室使用 。配置工艺排废系统、工艺排风系统、真空泵、空压机、纯 水系统、电力系统、空调系统、冷水系统和热水系统及辅助洁净室使用的FFU、DCC等,并对洁净室内部的门、窗进行安装,门、窗将各功能段进行区分使用。电话、网络、广播、火警、门禁、室内隔墙、吊顶、地坪等均在安装改造范围内。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 3800 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3250 万元,设计费 约 16 万元,设备购置费 约: 534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 11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达芯源厂房改造项目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邳州中科电子设备新材料双创产业园孵化器项目上达电子地块1#生产厂房三层南侧车间、四层办公区域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8600m2其中将三层南侧车间7200m2装修为百级、千级洁净室和动力辅助用房使用,将四层办公区域1400m2改造为办公室使用配置工艺排废系统、工艺排风系统、真空泵、空压机、纯水系统、电力系统、空调系统、冷水系统和热水系统及辅助洁净室使用的FFU、DCC等,并对洁净室内部的门、窗进行安装,门、窗将各功能段进行区分使用。电话、网络、广播、火警、门禁、室内隔墙、吊顶、地坪等均在安装改造范围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含)设计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设计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如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自 201 8 年 9 月 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大于或 等于 800 万元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 或 设计 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
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 金额均 以竣工验收 证明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 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提供 的 相关 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 8 年 9 月 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大于或 等于 800 万元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 金额 以竣工验收 证明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 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提供 的 相关 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 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信用徐州 [ 网址 ]征信服务机构 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 ; b.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 83755971、0516-80800966 );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
(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
(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9 月 15 日至 2022年 9 月 26 日 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0 月 25 日 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 上发布。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10 . 联系方式招标人: 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邳州 开发区 地 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 31 8
邮 编: 221300 邮 编: 221300
联系人: 郭根阳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6-67062605 电 话: 0516-6703203 8
2022年 9 月 15 日
文章推荐:
新场镇16号线核心区pds2-0101单元02-0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弱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