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3197 | 项目名称 | 万丰海岸城瑧园1栋裙楼配套01层02号房政府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瑧园1栋物业服务中心 |
面积/数量 | 1003.1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含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首次租赁期超过两年的自第三年起每年按2%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综合超市。本项目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游戏厅、使用明火或产生油烟的餐饮业以及其它噪音大,有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所经营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 |
履约条件 | 1、自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承租方须1个月内到招租方处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人须购买公众责任险。 3、承租人须与物业产权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本项目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间,承租人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若因特殊情况需转租分租的需经过招租人同意。 5、承租人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承租人应于每月25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招租人上缴当月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招租人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逾期交租超过10天时,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逾期交租超过1个月的,招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赔偿。按招租人相关规定,承租人有欠租行为的,招租人会将其信息上报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承租人需按《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宝安区政府物业(商铺)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标准》的安全检查标准做好物业相关安全工作。 8、承租人租赁物业期间如经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后,复查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或被安监、消防等部门罚款、查封的,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柰嘶贡Vそ稹3凶馊私窈?年内不得承租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管理的物业。 9、租赁合同日期届满前3个月,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向招租方提出续租申请或退租申请。若不续租,招租方将另行安排招租。本租赁合同届满,招租方对该租赁房屋是否续租拥有决定权。 10、本项目各包物业专用的电梯和变压器等配套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本项目中各包物业合同备案均由承租人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不负责合同备案工作。 12、承租人在免租装修期间,须正常缴交水电等物业场地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13、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承租人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及水电部门按时缴纳,逾期缴交有关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4、各包物业水电无开通的,由承租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负责协助提供资料及在申请表上加?枪隆?/td>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此次招租物业以实地及租赁物业现状为准,请参加竞租的单位务必实地踏勘并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表?饕蚜私夂腿峡伤凶夥课菹肿矗ò?但不?抻?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对招租物业现状提出的任何要求。请意向承租方把控风险审慎投标。 2、水、电费按照相关部门单位标准而定,并由承租人负责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招租人协助提供资料;承租人不可私自加价收取水、电费。 3、招租人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有权解释本文件,意向承租方如对本文件有任何异议,可以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出并要求招租人澄清,招租人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不接受其它时间提出的任何质疑。 4、在开标时间前,招租方有权对竞租时间进行延期,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遵守本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1)交易保证金应以意向承租方名义提交,采用银行转帐或汇款形式交纳,否则视为无效。(2)意向承租方须在投标报名前向交易机构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招租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招租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部分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招租人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人补足。(3)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4)意向承租方支付保证金时,汇款摘要备注为交易保证金与所参与项目编号。 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在投标之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踏勘个人可现场咨询物业公司,不明之处可咨询联系人:刘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27723493、2999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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