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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小城市来龙片区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期(光伏设备及其元器件制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宿迁小城市来龙片区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期(光伏设备及其元器件制造)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迁小城市来龙片区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期 ( 光伏设备及其元器件制造 ) 建设监理项目 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豫行审备 [2022]92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来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市来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南邻宿沭线,东侧、北侧为现状道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163.98 亩( A 地块约 85.93 亩, B 地块约 78.06 亩),建设 6个多层钢结构厂房, 2 个单层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约 139171 平方米,总投资约 2.6 亿元。

2.3 招标范围:宿迁小城市来龙片区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期(光伏设备及其元器件制造)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总工期为 250 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 26000 万元

2.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土建主体封顶付至合同价的 30% ,土建完工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小城市来龙片区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期(光伏设备及其元器件制造)建设 EPC监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包含临设围墙、施工用临时水电、便道;土石方、建筑、结构、内外墙装饰、货梯、卫生间洁具、给排水(卫生间给排水和雨水排水)、电气(强电:普通照明、应急照明,楼层配电柜及配电柜之间电缆,防雷接地;弱电:B2 厂房办公室用监控、网络和电话。)、暖通系统(自然通风,不含 B2办公室空调系统)、强弱电管道预埋、各专项图纸范围内的洞口预留、桥架(含强弱电)、室内消防系统(不含室外)等。各管网系统接至室外(厂区)管网系统,附属配套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其中: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 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3.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4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5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2 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4 人;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9 月 23 日 09:00 至 2022 年 09 月 29 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 ,售后不退。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6.2 投 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指南 , 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

8.3 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来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豫区来龙镇

地 址:

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 A 座十楼

联系人:

闫寒

联系人:

叶莉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电 话:

0527-8188923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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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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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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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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